高新区全民健身中心项目施工用电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13 14:56   作者:杨春    来源:恒行3恒行3注册平台登录首页有限公司    阅读: 次   字体:[大] [中] [小]

1.竞争性磋商条件

项目名称:高新区全民健身中心项目施工用电工程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100%

采购人:济南东升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 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济南市高新区,彩虹湖以东、科新路以北。   

2.2 磋商范围:本项目施工用电的相关设计、施工(箱变租赁、配套施工),负责协调供电公司(所在地供电所)办理手续、协调验收以及施工过程中存在事宜,确保送电及最终通过供电公司的验收合格等。最终磋商范围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许可证;

3.2 供应商须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新《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 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如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 供应商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过单项合同额在4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

3.5 供应商须提供报名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采购人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但只接受两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施工资质的一方,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4.竞争性磋商公告时间及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8月18日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8月18日17点00分前将以下资料彩色原件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发送至邮箱ggjnzb@163.com或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扫描件到招标代理公司报名登记:

1)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

2)法人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证书;

5)业绩合同及该合同任意一次付款发票;

6)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页截图;

7)联合体协议(如是);

8)供应商信息一览表(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注:1)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视为无效证件。

2)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具有可追溯性,如有虚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3)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5.联系方式

采购人:济南东升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址: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63号海信贤文中心2号商务办公楼23层2305 

人:赵工、于工

  话:0531-88816225

电子邮件:ggjnzb@163.com